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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林芝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08日 12:26

评论员文章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中,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同时对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科学立法,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备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统计部门坚持立法先行,推动将《统计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努力将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化。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继续积极推动《统计法》修改并尽早颁布出台。要及时掌握三大普查条例的执行情况,研究论证条例修改的必要性。要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督促指导地方统计局和调查总队联合制定、统一发布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强化严格执法,锻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利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统计执法是保证统计法律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部门着力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和纪法贯通衔接,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活动,一大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有假必惩、惩假必严、失责必究的震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不敢统计造假的态势已经初步形成。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统计部门要进一步用好执法“利剑”,始终保持统计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积极利用统计督察、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协同配合,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把握执法严格的基本要求、规范的行为准则、公正的价值取向和文明的职业素养。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要改进统计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教育相结合,让统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开展深入普法,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统计普法是引导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关键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部门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统计工作的法治根基更加坚实稳固。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统计部门要树立普法供需平衡理念,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要拓展宣传方式,既要有绵绵用力、润物无声的日常教育,也要有绘声绘色、集中热烈的宣传活动。要创新宣传载体,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新方式新渠道,积极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媒体以及“两微一抖”等新媒介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

四、推进全民守法,汇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全民守法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深入普法的最终目标,也是新时代统计法治实践的不懈追求。要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在全社会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形成诚信统计、求真务实、反对虚假、抵制造假的社会氛围,推动全体社会公众成为统计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抓住“关键少数”,抓好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扎实做好统计工作,让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统计工作。要坚持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严厉打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统计造假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统计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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