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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来运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林芝市统计局

2026年01月04日 10:28

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盛来运

(2025年12月16日)

同志们:

  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安排,国务院农普办定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今天我们在广东江门召开综合试点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布置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入户实操,为高质量开展综合试点工作奠定扎实基础。算上这次,广东已先后承接了四次农业普查的国家综合试点任务。首先我代表国务院农普办对广东省农普办精心筹办国家综合试点表示衷心感谢,也借此机会对奋战在农业普查一线的各位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就做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查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的这十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战略,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建设日新月异,农民生活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党中央、国务院对本次农业普查高度重视。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了国家统计局呈报的关于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有关安排。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设立以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为组长的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7月,刘国中副总理专题听取国家统计局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情况的汇报。近日,刘国中副总理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最大底气和动力。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大使命任务。

  国家统计局坚决把开展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局党组高位推动,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审议普查方案,研究普查重点问题。国务院农普办和各地农普办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奋发作为,紧张有序地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普查机构有序组建。截至目前,国务院农普办和省级农普办均已组建完成,市级农普办组建率超过90%,县级农普办组建率超过60%,预计在本月底市县级普查机构将全部组建完成,为正式普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普查方案初步形成。在总结历次普查经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集部门需求的基础上,初步设计了普查方案,并通过专项试点进行了优化完善。近期,又对标“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完善指标设置,形成了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三是专项试点成果丰富。今年6—9月,在河北等9个地区开展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在黑龙江等8个地区开展遥感测量试点。通过试点,验证了普查思路、摸清了普查流程、发现了普查难点、锻炼了普查队伍。四是普查保障逐步落实。在经费保障上,国家统计局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了《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四农普经费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同时,及时编报2026—2028年中央财政经费预算,财政部正在开展预算审核。各地也都积极开展经费预算编制与申报工作。在行政记录共享上,国家统计局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全面加强遥感影像数据共享。目前,正在推进与农业农村、林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的共享。在法治保障上,积极推进《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订,预计明年上半年正式出台。五是普查程序正在开发。目前,综合试点用的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程序均已开发完成并正式上线。各地在开展综合试点时,将会有相对成熟的普查程序可以使用。六是宣传动员广泛有力。我们与中宣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宣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围绕普查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及时推出四农普答记者问,制作并发布四农普标志,上线专题网页,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出系列宣传图解和视频,营造了良好普查氛围。总的来看,我们前期的准备工作是积极主动、有序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对此局党组也是给予了充分肯定。

  当前,四农普已经进入至关重要的全面准备阶段,大的条件和环境对普查工作是有利的,但各地也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在普查经费保障上,一些地方财政较为紧张,普查经费争取还面临较大压力;在“两员”选聘上,如何用好村干部、网格员等各方力量,选出一批符合普查要求的人员,怎么有效开展培训,仍是各地面临的一个难题;在组织协调上,如何发挥好部门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切实为基层减负,仍需要下大功夫。面对这些问题,大家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扬拼搏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二、坚持目标导向,准确把握综合试点主要任务

  综合试点是正式普查前的最后一次全方位、全流程的实战演练和压力测试,目的就是检验方案设计是否科学可行、数据处理程序是否稳定可靠、普查组织方式是否科学高效,为正式普查摸清门路、查出问题、积累经验。我们要深刻理解综合试点的重要意义,牢牢把住目标任务,确保综合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一)通过综合试点,检验普查方案。科学可行的普查方案是开展普查工作的根本和基础。专项试点后,针对普查方案我们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针对专项试点中发现的指标问题进行了优化。比如,对农户经营收入支出、生态补偿、春节期间在村居住人口峰值等获取数据存在困难的指标进行了精简;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完善口径范围,优化了指标解释,更加通俗易懂;对“小菜园”等填报繁琐的指标,优化了登记方法。同时,针对各地反映的镇区指标难以填报的问题,我们精简了乡镇表中镇区模块,但将乡镇下辖所有村(居)委员会都纳入填报范围,目的是更好反映城乡融合发展。二是进一步补充部门普查需求。专项试点后,我们按照国务院领导要求,再次征求了国办秘书五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普查需求,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增加了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信息化设备、农产品“三品一标”、农村劳动力、乡村文化建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普查方案更加与时俱进。三是对标“十五五”规划建议完善普查指标。在系统梳理对标的基础上,新增了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指标。总的来看,当前的普查方案还是能够较好反映“三农”基本情况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这次综合试点,要全面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验证普查指标设置是否科学、指标口径是否合理、指标解释是否清晰、数据获取是否高效,特别是要看专项试点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新增的普查内容是否可行。要通过综合试点,全面查清普查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正式普查方案筑牢根基、校准方向。

  (二)通过综合试点,优化普查流程。这次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普查对象多、普查内容新,对普查的组织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确保各项普查流程高效顺畅。在专项试点中,就发现了普查对象配合度不高、“两员”选聘难度大、部门协作不顺畅、部门资料难整合等问题,各地也想了很多好的办法,我们都充分吸收到了普查各项实施细则之中。综合试点将模拟实施普查的全过程,重点就是检验普查组织工作流程是否严密高效,各流程间能否顺利衔接。在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阶段,重点是如何用好1%人口抽样调查、五经普和七人普的普查区划分资料成果,更加高效便捷地完成工作。在“两员”选聘与培训阶段,重点是如何结合实际选好“两员”,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两员”充分掌握普查要求,提高普查技巧。在清查摸底阶段,重点是如何用好部门行政记录,合理编制清查底册,按照在地原则,高效开展摸底调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特别是针对跨区域经营、混业经营单位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复杂地区如何开展清查摸底和登记,要有明确要求。在入户登记阶段,重点是如何提高调查对象配合度,加大即报即审力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在数据处理阶段,重点是如何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尤其是用好部门数据、年报数据、遥感测量结果加强数据比对,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总而言之,要通过综合试点,贯通普查流程,找出难点堵点,开出良方妙药,为正式普查的顺利实施开好局、探好路。

  (三)通过综合试点,完善普查程序。普查程序是否好用是决定普查工作质效的关键所在。这次普查将对2亿多农户、300多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万多个乡级单位、50多万个村级单位进行数据采集。针对大部分农户和单位将采取手机等手持移动终端采集数据;针对乡镇和行政村的调查,采用联网直报方式采集数据,实现普查流程的全数字化。这次普查调查对象多、调查内容丰富、数据处理量大,对普查程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避免以往普查程序开发时间短、程序不稳定、边普查边打补丁的问题,我们提前一年谋划普查思路,尽早明确普查方案,给普查程序开发留够充足的时间。数据处理组提前介入,及时制定四农普数据处理思路框架,在综合试点方案确定后,紧锣密鼓地开发综合试点普查程序,经过测试后已正式上线,为综合试点提供了程序保障。程序是否好用,关键在于不断地测试、不断的使用、不断的优化。这次综合试点,大家要把程序测试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测试程序是否稳定、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便捷、智能化辅助功能是否有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的问题越多,越有利于优化完善普查程序,确保正式普查程序方便、快捷、安全、高效。

  (四)通过综合试点,锻炼普查队伍。普查队伍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观念直接决定了普查工作质量的高低。不少地方反映,由于退休轮岗等原因,目前有过农业普查经历的同志不多,大家普遍对农业普查感到“陌生”,心中底气不足,尽快组建并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普查队伍是当前各级农普办的重点任务。普查试点是培养普查队伍最好的“练兵场”。通过试点工作,可以让各级普查人员明确普查职责,熟悉普查业务,掌握普查技能,积累普查经验。在专项试点中,各试点地区就通过以试带训,采取观摩交流等方式,对普查人员进行了初步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次综合试点,各地要把锻炼普查队伍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创新试点模式,让更多普查人员参与到综合试点中来,通过实践历练,使普查人员理顺业务流程,熟悉普查步骤要求,积累调查登记技巧,掌握数据审核处理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普查业务水平,为正式普查培养标准化、专业化的普查业务骨干。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综合试点工作

  综合试点是农业普查工作中的关键一环。这次综合试点各地都要选择至少一个县一个乡镇参与,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农普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确保综合试点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国务院农普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做好综合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省级农普办要高度重视,把综合试点作为当前农业普查重要工作任务,立即行动、积极谋划,抓紧做好试点各项准备,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综合试点目标顺利实现。试点地区市、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具体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培训指导,提升业务能力。为做好本次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国务院农普办精心打磨培训材料,认真编制培训课件,持续优化培训内容,为办好培训做了大量工作。大家要抓住这次学习机会,切实把普查方案和普查程序理解到位、掌握到位,真正地成为普查的“行家里手”。培训结束后,各省级农普办要认真组织对承担综合试点的市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帮助普查人员准确把握试点方案要求、熟悉调查工作流程、理解调查指标涵义、掌握普查程序操作方法,确保综合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质量。各地要严格落实综合试点方案要求,明确试点任务,优化工作流程,统筹进度安排,有序推进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等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全流程全环节检验。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把质量管控贯穿始终,加大基层指导力度,充分听取一线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意见,及时掌握和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难点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四)认真分析梳理,总结实践经验。试点工作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客观评估普查方案设计、数据处理程序、组织实施流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系统梳理试点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与难点,深入分析研究,明确解决措施,为完善普查方案、优化处理程序、改进实施流程等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克难。当前,四农普进入紧张繁忙的关键阶段,部分地市的普查机构组建还没到位,有些地方经费申请还存在缺口。各省级农普办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多方合力,积极争取地方在人员调配、经费支持、部门协同等方面的保障,为农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做好综合试点工作,责任在肩、意义重大。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综合试点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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