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行政执法 | 统计执法检查 |
事项名称 | |
实施主体 | 林芝市统计局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办理流程 | (一)检查准备。1.拟定检查方案;2.报统计执法监督负责人审定;3.报市统计局领导审批;4.收集被检查地区有关资料;5.准备法律文书和检查设备;6.成立检查组,进行专题培训;7.向被检查地区下发协助执法检查通知。 |
(二)现场检查。1.召开见面会;2.确定具体检查对象;3.送达配合执法检查通知;4.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和取证;5.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6.制作检查工作日志。 | |
(三)撰写检查报告。起草检查报告,提交执法监督法治审核人员审核检查报告,补充完善检查报告。 | |
办理时限 | 自立案起60个工作日 |
监督和投诉渠道 | 监督电话:林芝市统计局0894-5827363 |
投诉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青年路2号林芝市统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