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林芝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统计局,局、队各科、室、站:

为认真做好第七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统计工作,依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林芝市统计局现结合林芝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请根据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附件:林芝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林芝市统计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林芝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为认真做好第七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统计工作,依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林芝市统计局现结合林芝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林芝市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系统的法律素养和全市的统计法治观念,为推进统计工作的“三个提高”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三个提高是:努力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统计工作公信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理念,真正使有关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提高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熟悉统计法执法流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市的依法统计意识,特别是让统计调查对象熟悉统计法,增强统计法意识,营造学习、贯彻、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以此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林芝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统计能力,深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把《规划》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全面建设美丽林芝、和谐林芝、幸福林芝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提高统计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统计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宣传,在服务中宣传,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阶段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编写针对不同对象的宣传资料;切实增强针对性,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法人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并重,着力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化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根据“十三五”时期统计普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理念,创新载体,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拓宽覆盖面,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新途径,切实提高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重要地方性法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结合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和健全统计相关社会管理,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行政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主要对象、内容与要求

(一)主要对象

统计“七五”普法的对象为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单位、人员以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

领导干部。即市委、市政府及县(区)的各级领导干部;

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即市统计局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其他机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各县(区)统计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人员的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能力,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知晓统计法重要条款内容。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政府统计机构、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依法运用统计数据、依法提供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

2、重点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增强其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学习《宪法》、《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学习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责任、程序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3、重点抓好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的学法用法,熟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统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着力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实施〈统计法〉办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和普法宣传,让公众知晓统计法的核心内容重要条款,了解统计法治的意义以及与公众相关的统计方法制度,让其了解统计,支持、配合统计。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统计“七五”普法采取媒体宣传、法制培训,短信平台、自学等方式方法,组织统计普法对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实施〈统计法〉办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和完善依法统计、依法行政。

市统计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各项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

做好组建统计“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编制统计普法工作经费。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全面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同市法制办、市司法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广泛发动媒体,通过宣传栏、横幅、报纸等,为“七五”普法启动做好宣传造势工作;积极做好“七五”普法相关教材、资料等征订,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收集、整理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

1.推进统计普法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把年度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认真执行。不断完善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主要内容为: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并完善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操作等。

2.着力推进四类重点对象统计普法。针对领导干部普法,主要通过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参加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努力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规定》的学习纳入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内容。针对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通过发放资料、组织学习等形式加强自学,并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开展系统内部自查自纠,整改与各项法律法规有悖的行政行为,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普法的社会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到援藏省市统计单位学习考察。针对基层统计人员普法,主要采取发送学习材料,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各专业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等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统计法;围绕各项调查任务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着力加强对法人单位统计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培训,并通过统计执法检查的过程宣传贯彻统计法;“七五”普法期间,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每年学法不少于20小时。针对社会公众学法用法,主要通过开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发放《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1)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统计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与统计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借助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使普查和专项调查与统计法家喻户晓。(3)要坚持普治并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以此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中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加深理解度和贯彻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针对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准备好统计“七五”普法相关档案材料,认真做好市普法办组织的“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充分认识到开展统计“七五”普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七五”普法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把统计“七五”普法作为“十三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市统计局已经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 熊义东局长任组长,次仁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制度科、综合科、农牧科、城贸科、投资科、社工科、计算站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制度科)。通过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方式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并积极争取经费投入,保障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不断改善统计普法工作条件,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