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林芝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林芝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法。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市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市及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一、二、三产业相关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市属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或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部门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规范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和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协调全市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内设1个机构、下设9个业务科室。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统一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统计事业经费预算核拨及专项经费。指导全市统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教育、统计职称考试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2、综合核算科
拟订全市统计事业改革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各类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执行投入产出调查统计,收集、整理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预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开展新经济统计分析研究,提供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开展全面小康、城市、高质量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统一管理和审核统计数据的使用,编印综合性统计资料。
3、社会科技与工贸投资科(统计执法监督科)
负责拟定农牧业、工业、能源、交通、邮电、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人口和劳动、社会和科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专业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资料提供,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各种社会调查和大型普查工作。负责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检查和监督国家统计标准和国家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承办上级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案件。指导监督各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4、计算站
负责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调查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市统计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提供数据处理、传输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组织制定并实施各种统计数据处理方案,管理维护统计数据库系统。
5、工交投资调查科
组织实施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统计;对交通、邮电进行调查统计;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并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综合整理与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农业和农村住户调查科
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调查。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畜牧业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以及其他农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调查、搜集渔业、林业等有关统计信息和分析。组织实施农村住户调查。包括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生产等调查及分析。
7、城镇住户与贸易调查科
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包括城镇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等调查及分析。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提供外贸、外资、财政、金融、保险、旅游等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8、专项调查科
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业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分析。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焦点等专项调查工作及分析。完成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布置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工作及分析。组织实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样调查,并承接有关部门、企业等单位委托的专题调查项目。
9、价格调查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业、农产品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统计与分析。组织实施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和分析。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表1-11)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86.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9万元和部门项目支出154.18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86.61万元,与2023年拨款收入1093.6万元相比同比下降9.48%,下降原因为2024年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6.61万元,与2023年拨款收入1093.6万元相比同比下降9.48%,下降原因为2024年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32.43万元,占84.74%;项目支出154.18万元,占15.6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6.61万元,同比减少106.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项目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86.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9万元和部门项目支出154.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6.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6.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6.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04万元,占6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9万元,占8.81%;卫生健康支出50.01万元,占5.07%;住房保障支出64.49万元,占6.54%;部门项目支出154.18万元,占15.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61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631.0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9.88万元,上涨3.25%。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正常上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86.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56万元,上涨8.17%。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缴费基数上调,相应社保经费支出上浮。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50.0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66万元,上涨7.9%。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缴费基数上调,相应的卫生健康支出上浮。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64.4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上涨1.55%。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缴费基数上调,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上浮。
5.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54.1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59.02万元,下降103.14%。主要是2023年申报单位外墙维修、新建的办公楼设备配置等一次性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2.43万元,按经济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793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554.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5.9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6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0.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93万元、住房公积金64.49万元。
公用经费3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6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7万元、会议费0.8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林芝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22.2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计划接待工作组6批次、50人次,2023年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1万元。2024年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1.6万元,公务用车编制3台,实际保有量3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车辆运行维护费2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同比下降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林芝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39.4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0.4万元,下降1.02%,主要是全局工资基数浮动,年度浮动比例较小。其中:办公费2.66万元;水电费7.35万元;会议费0.8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0.1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林芝市统计局无政府采购安排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统计局编制车辆3台,实有有车辆3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资金149.82万元,无重点项目,预算资金全数为一般公共预算,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7.2%。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林芝市统计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林芝市统计局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